欧盟低价值包裹关税已调整,11 月还需关注产品标识要求
欧盟对不超过 150 欧元的相关进口远程销售货物实施临时 3 欧元关税,官方指引还列出 11 月 1 日产品标识要求这一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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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信息编写 · 原始发布:2026-06-08,更新于 2026-07-20 · 整理:2026-10-16
封面为 AI 生成的主题示意图,非官方宣传素材。
面向欧盟的低价商品,不能再沿用过去的小包免关税假设。欧盟委员会的官方指引确认,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相关低价值进口远程销售货物开始适用临时定额关税。
税费与申报需要同时准备
根据欧盟委员会税务与海关总司指引,不超过 150 欧元的相关低价值货物不再适用此前的关税减免,临时 3 欧元关税安排适用至 2028 年 7 月。指引同时列出:产品标识(PID)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要求强制申报。具体适用货物、计征单位和申报要求应按官方细则核对。
报价不要只按包裹数量估算
卖家可以先将目的国、商品类别、申报价值和运输方案交给报关或物流合作方核算,再更新商品页的税费承担说明。合并寄送与多品类订单的计税,不能简单理解成“每个包裹只收 3 欧元”。
临时关税、增值税和其他处理费用属于不同项目。面向客户展示总价时,应说明哪些费用已包含、哪些可能另行产生,并在政策节点前确认物流系统是否已准备相应申报字段。
官方来源与日期
- 欧盟委员会税务与海关总司:临时低价值进口关税指引(2026-06-08,更新于 2026-07-20)
- 欧盟委员会:3 欧元关税的增值税处理说明(2026-06-16)
本文由久旺宝根据上述公开来源独立编写,事实与发布方观点均保留来源;文中应用分析为编辑观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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